一、塔吊操作步骤:
1、响铃后,先进行空载试运转。左手处手柄为方向和跑车幅度的控制手柄,右手处手柄是吊钩升降控制手柄。空载运转即在不吊负重物的状态下进行摆臂、跑车、起落吊钩等的操作,看看是否运转正常,各项操作是否有隐患。
2、向左或向右轻拨左手柄,将塔吊臂摆至目标物正上方。摆臂时要平稳匀速,不要忽快忽慢,同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要碰损周围建筑物。
换速时,要注意吊钩的位置及平稳状况,并预判好滑行距离,在进入滑行距离时应及时松开手柄,让塔吊臂自然滑行至目标物上方,并用一速向反方向高频率快速点顿,达到停止摆臂的目的。
如果预判出错,塔吊臂已超过目标物位置,不要紧急制动,同样向反方向点顿制停,再缓慢回转到目标位置。
3、向前轻推左手柄或向后轻拉左手柄,将跑车移动到目标物的正上方。跑车时,要平稳匀速,不要让吊钩来回晃动。
4、跑车移动到目标物上方时,向前轻推右手柄,使吊钩下落,吊钩距离地面一米位置时,一定要用最慢速缓缓下落。
5、当捆扎目标物的钢丝绳安全挂在吊钩上时,轻拉右手柄,使吊钩慢慢上升,当吊物缓慢离开地面之后,才可以换用高速档位。
6、当吊物起吊到安全高度时,松开右手柄,向左或向右拨动左手柄,使塔吊臂摆动到目标位置。
7、当塔吊臂摆动到目标位置时,轻推右手柄,使吊物降落。在吊物即将落至地面时,要换低速缓慢降落。
二、操作前的准备事项:
1、在爬塔吊之前,首先检查塔吊下面的电源开关是否开启,总控制电箱以及塔吊专用分电箱是否安全通电。
2、爬塔吊过程中,注意攀爬安全,双手一定要抓稳,双脚一定踩实。千万不可单手攀爬,不可东张西望。另外,攀爬塔吊危险性太高,切记戴上防滑手套及穿防滑鞋。
3、进入驾驶室之后,先检查各个控制开关有无异常,各机械部件是否牢固,各处电路电源是否正常安全,座椅是否紧固结实,观察玻璃是否干净透明,有无其他安全隐患,同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在作业范围之内是否有高压线和其他塔吊、通信塔等有妨碍的超高物体。
4、合上控制电源,按下操作台上的启动按钮。看是否有警讯报警,如果一切正常,按下响铃,提示下方人员操作开始。
三,在所吊重物放好并安全解除钢丝绳时,轻拉右手柄,使吊钩上升,升到安全位置后,方可停止。然后,按下暂停按钮,等待指挥人员的下一步指示。
扩展资料: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_、重型塔为12~16t/_。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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